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
为推进应用型大学高质量建设,提升服务党政决策水平,推进学校治理创新,根据《台州学院校立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台学院发〔2017〕46号)《关于做好2021年度台州学院培育基金项目(高教研究专项)结题与立项工作的通知》(台学院研究室发〔2021〕1号)等文件,现启动2022年度台州学院培育基金项目(高教研究专项)结题与立项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2021年度课题结题验收
申请2021年度培育基金项目(高教研究专项)结题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在研究期限内,研究计划已实施,研究成果证明材料符合课题研究方向,研究目标已实现。若课题执行期内课题负责人申请到与培育项目相关的市厅级及以上级别科研项目亦准予结题。如研究项目不能如期结题,课题负责人应向研究室提出项目延缓申请。
2.所有成果均须以台州学院为第一通讯单位且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并在成果中标注“台州学院培育基金项目(高教研究专项)”字样及项目编号。
3.请课题负责人于2022年6月30日前提交结题报告及研究成果。上述材料均请扫描成PDF文档,与Word版一并报至“最多跑一次”网上办事大厅“台州学院培育基金项目(高教研究专项)”模块,无需报送纸件。
二、2022年度课题申报立项
2022年高教研究专项重点围绕立德树人、学科建设、“四新”建设、队伍建设、平台建设、治理创新等方向组织实施,分项目申报课题和成果申报课题两类,总数原则上不超过15项。项目申报的课题成果为数据详实、可供党政决策参考的报告或公开发表的论文。成果申报的课题采取实时动态申报的方式,成果为2022年度新形成的供决策参阅的成果要报或调研报告。
(一)申报对象条件
申请人为我校在编教职工,是所在项目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主持人。申请人当年只能申报一个项目,未完成同类项目的不得申报新项目。鼓励团队申报。
(二)评选方式及经费资助
研究室(高等教育研究所)组织有关专家对课题进行评选,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课题的应用价值、创新性及课题组的研究基础和能力、预期目标等情况,择优确定拟立项项目。课题按校立培育项目相关标准资助。
(三)成果形式及成果应用
项目申报课题的研究成果为报告的,报告文稿限10000字,另有3000字以内的咨询报告,研究周期为6个月,优秀报告推荐到《台院调研》及上级党委政府内刊刊发,呈送学校党政及上级党委政府决策参考。成果为公开发表论文的,须以台州学院为第一通讯单位,申请人为第一作者,且标注“台州学院培育基金项目(高教研究专项)”字样及项目编号,研究周期为一年。时间自立项之日起计算。
以成果申报课题的成果要报应有基于调研事实的数据案例、问题分析和对策建议,字数4000字以内;调研报告以问题调研或经验总结的形式,在实地走访与资料调取、实证研究与数据分析的基础上撰写形成,字数15000字以内。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
(四)材料报送
请有意申报者于2022年9月16日前经台州学院“最多跑一次”网上办事大厅“台州学院培育基金项目(高教研究专项)”模块进行申报,并以PDF及Word版上传申报书。联系人及方式:李满,88661908(短号82908);手机短号679850。
附件:1.培育基金项目(高教研究专项)申报书
2.培育基金项目(高教研究专项)结题报告
研究室(高等教育研究所)
2022年6月16日